房姐龚爱爱犯伪造买卖证件罪 被处有期徒刑3年

2013年09月29日10:39  西部网 微博
资料图:9月24日,“房姐”龚爱爱在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开审。 资料图:9月24日,“房姐”龚爱爱在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开审。

  龚爱爱犯伪造、买卖证件罪 被处有期徒刑3年

  西部网榆林讯(记者 马广浩) 今天(9月29日)上午,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“房姐”龚爱爱伪造、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,判处龚爱爱有期徒刑3年。

(编辑:SN09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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